申请人(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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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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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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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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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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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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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的方式 |
□当面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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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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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信息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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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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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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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具体用途 类型: □生产□生活□科研□查验自身相关信息□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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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免除理由 |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有其他经济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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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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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回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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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1.本文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本院提出的申请行为。
2.公民个人申请免除收费的,请提供相应证明。
3.“经办人”和“回执编号”项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