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规范志愿者的管理,根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志愿者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我院注册,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技能、知识自愿为医院或患者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员,以下统称“医院志愿者”。
第三条 徐州仁慈医院工会志愿服务办公室为我院志愿者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管理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 招募与培训
第四条 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18周岁—55周岁;
(二)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三)具备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 志愿者招募方式
医院将通过公开招募与定向招募相结合、院内招募与院外招募相结合,经常性招募与阶段性招募相结合、面向个人招募与面向集体招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建成高效便捷的志愿者招募机制、稳定通畅的招募渠道。
1、面向院内员工群体;
2、院内党员群体;
3、面向社会;
4、面向工会共建单位。
第六条 志愿者注册方式及程序
(一)有意参加我院志愿服务的人士,可以通过现场报名、电话报名和网络报名等多种途径申请,院外人士申请需填写《徐州仁慈医院志愿者申请表》和提供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工会志愿服务办公室对外部预约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人参加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徐州仁慈医院志愿者证。
(三)志愿者填写《徐州仁慈医院志愿者服务承诺书》。
第七条 志愿者培训
工会志愿者服务办公室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向志愿者提供不同层级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医院介绍、感染控制及与服务岗位有关的技巧等。能力提升培训包括志愿者服务知识和技巧提升培训、组织能力培训、协调能力培训以及针对骨干志愿者的领导力培训等。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三)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五)请求医院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医院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七)对医院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要求医院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九)申请注销注册志愿者身份;
(十)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相关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及时联系修改;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
(四)自觉维护医院和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七)不得泄露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医院信息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八)不得向医院或者服务对象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十条 志愿服务类型界定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患者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按照服务区域分为院内志愿服务和院外志愿服务。
医院内志愿者服务范围包括为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志愿医疗服务,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诉等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一般生活护理、沟通交流、陪同检查、咨询、费用查询、健康教育、陪护、出院后回访等服务;并为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基层卫生机构、社区、乡村、大型活动保障及医院组织的其他公益活动提供诊疗、咨询、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
医院外志愿者服务范围包括医院门诊服务、病房服务、医院文化、医院环境、帮助患者就诊、陪护患者、向困难患者奉献爱心以及医院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等。服务内容根据志愿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而定。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可根据志愿者招募情况,志愿者专业特点及自身条件,向志愿者推荐志愿服务岗位。
第十一条 志愿服务管理
(一)工会志愿者服务办公室提前三天与医院志愿者联系,预约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等。
(二)志愿者按要求佩戴志愿者标志上岗,每天实行签到制度,根据安排按时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不能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需向志愿服务组织请假。
(三)志愿者须在工会志愿者服务办公室和所在科室、部门指导下参加服务工作,遵守医院、科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四)工会志愿者服务办公室为每位注册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一人一档,有考勤、有服务时间,有工作内容,有考核记录,有服务评价。以促进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会志愿者服务办公室选派专人负责志愿者的签到、考勤、岗位协调及日常管理,定时到各岗位巡视,与志愿者面对面沟通,了解志愿者的工作情况与困难,对于志愿服务中出现的问题随时协调解决。
(六)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志愿者服务办公室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第五章 终止与退出
第十二条 终止服务与退出机制
(一)志愿者因服务期满或自愿退出者,应填写《徐州仁慈医院志愿服务退出申请表》,并退还相关资料。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院工会志愿者服务办公室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办理退出注销手续,书面通知本人。
1.违反我院或其他志愿服务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受损害的;
3.以志愿者或者服务单位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我院志愿服务原则的活动,并损害了我院或其他服务单位声誉的;
4.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的。
第六章 权益保障及奖励办法
第十三条 权益保障及奖励对象
已注册登记的徐州仁慈医院志愿者。
第十四条 权益保障
(一)医院为志愿者提供专业服务培训和职业防护培训;
(二)外部志愿者当班时,医院提供免费午餐、休息场所和必要的职业防护;
(三)医院为每个星级志愿者提供一份人身保险,承保志愿者当班期间发生伤害的意外事故;
(四)星级志愿者就医凭星级志愿者工作证享受门诊优先权;
(五)医院向星级志愿者免费开放包括健康教育在内的学术讲座,志愿者非当班时间可以选择参加,但必须遵守会场纪律;
(六)对优秀星级志愿者,医院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 奖励办法
(一) 星级认证制度 工会志愿者服务办公室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所积累的服务时间,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实行星级认证制度,认证后颁发星级志愿者服务卡并获得对应奖励。
1.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内累计达到2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享受星级志愿者权益,奖励现金100元加价值200元的健康体检服务2套(可转赠他人)。
2.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内累计达到5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享受星级志愿者权益,奖励现金300元加价值500元的健康体检服务2套(可转赠他人)。
3.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内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享受星级志愿者待遇,奖励现金800元加价值1000元的健康体检服务2套(可转赠他人)。
4.对排名前10位的星级志愿者年终予以物资奖励,并评选出优秀星级志愿者予以现金奖励,奖励标准另行规定。
(二)特殊性奖励方式
对多次获得病人和家属的书面赞誉,或在处理突发应急事件时发挥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予以奖励。对获评二星级以上志愿者,经过本人同意,医院将向志愿者所在学校、单位和社区寄送感谢信。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工会委员会。